总部经济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日前,《萧山区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正式发布,以“真金白银”的支持举措和配套保障机制,加大总部企业招引、培育力度,推动城市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主要涵盖发展目标、总部企业认定标准、新引进总部企业支持政策、总部企业培育支持政策等四方面内容。根据发展目标,到2025年,萧山总部企业数量将达到300家以上,总部企业财政总收入达100亿元以上。到2027年,总部经济发展能级和总部企业集聚辐射能力将明显提升,构建成为引领杭州总部经济发展的特色产业总部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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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目标:到2025年,萧山总部企业数量将达到300家以上,总部企业财政总收入达100亿元以上。到2027年,总部经济发展能级和总部企业集聚辐射能力将明显提升,构建成为引领杭州总部经济发展的特色产业总部集群。
实施意见对企业申请标准也作出了明确定义。除了基本条件要符合“在萧独立法人资格,区外拥有2家及以上分公司或子公司,不包括金融机构、电信运营、烟草、电力、机场、房地产等行业企业以及区属国有企业”外,规模上必须具备以下3个条件之一。一是已在萧存量企业, 当年在萧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或当年在萧税收,工业企业达到6000万元,服务业企业和建筑业企业达到2000万元,农业企业达到500万元;二是新引进企业,年度在萧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或税收达到500万元;三是研发型总部、上市企业总部、“500强榜单”企业总部。我区每年还会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由低到高评定“一星级”至“五星级”总部企业。
申请标准:一是已在萧存量企业, 当年在萧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或当年在萧税收,工业企业达到6000万元,服务业企业和建筑业企业达到2000万元,农业企业达到500万元;二是新引进企业,年度在萧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或税收达到500万元;三是研发型总部、上市企业总部、“500强榜单”企业总部。
一座城市有多少企业总部、什么层次的企业总部,与该城市在国家发展格局中的地位、城市竞争力、经济实力相匹配。聚集更多企业总部能显著提升城市实力和吸引力,带来税收和就业,推动生产要素集聚和优化。为了引进更多总部企业,我区出台了总部落地奖励、区外总部来萧发展奖励、租房购房补助等支持政策。比如根据企业规模,认定当年给予不少于150万元的奖励,第二年、第三年分别按照第一年奖励标准的80%、60%执行;对列入“500强榜单”的区外总部(集团)企业,首次在本区新设变更一级子公司,且当年在萧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支持政策:总部落地奖励、区外总部来萧发展奖励、租房购房补助等。
加大招引的同时,我区也积极培育总部企业,推出了星级培育奖励、突出贡献奖励、企业家关爱慰问、价值回归补助、创新发展补助、加强用地支持、强化人才支持、强化金融支持、加强企业服务、支持国际交流、加强载体建设等11个“政策礼包”。比如设立星级培育奖励资金池,每年安排2亿元资金,资金额度可根据实际适当上浮,对三星级及以上总部企业给予奖励;对当年贡献规模达到3亿元、6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集团),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奖励。
推出星级培育奖励、突出贡献奖励、企业家关爱慰问、价值回归补助、创新发展补助、加强用地支持、强化人才支持、强化金融支持、加强企业服务、支持国际交流、加强载体建设等11个“政策礼包”。
力争经过5年努力,建立完善一套总部经济支持和服务管理体系,搭建形成一批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载体,招引培育一批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龙头型企业,打造具有萧山辨识度的总部经济发展路径。
记者:陈伟聪、章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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