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西藏旅游,入乡随俗尤为重要。因为藏族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少数民族,长期聚居在与外界联系不便的高原。在独特的社会生活环境中,他们形成了一套独有的风俗和禁忌习惯。这些禁忌很多,像一部不成文的法律,约束着人们的日常行为。
1、礼俗禁忌
对尊者、长老、僧人、老师等忌讳直呼其名,应在称呼后面加“啦”字。
外出行路时,忌抢在他人前面,特别是老人、长者、僧人和老师。
在室内、帐篷内就坐时,要求盘腿端坐,忌东倒西歪。特别是在大雅之堂,如开会、举行仪式或会客等场合,要端坐。忌双腿伸直,脚底朝天,甚至把脚放在茶几、桌子等物上。
在众人面前忌讳放屁,此举被视为没教养、没礼貌的表现。
忌讳从别人手中直接拿过扫把,需将扫把交由对方时,必须先把扫把扔在地上,再由对方捡起来。
翻越雪山、经过湖泊时,忌高声喧哗。
给客人上茶斟酒,忌用脏碗或将手指放在碗口上。
忌讳在室内和夜间吹口哨,藏族同胞认为吹口哨会引来鬼魂和夜间活动的精灵。
客人忌讳在他们刚走几步,主人就将门使劲关上,那样说明主人不欢迎客人。
忌讳在别人后面吐痰(无意)、拍巴掌。
家中来客人,忌将空桶、空背篓等放在客人经过的道路或眼前。
忌讳用有裂缝、缺口的碗、杯,这些破损的东西会阻挡福运。
忌讳向客人献破旧的哈达。
父女、母子、兄姐、弟妹、祖孙之间,或当着长辈、尊者的面,不能谈论男女之事、讲丑话脏话。如果违反禁忌,就被视为对祖上和长辈不敬,会当即遭到公众舆论斥责。
给客人、老者、上师、僧人、老师、官员端饭、上茶、斟酒、递物时必须用双手,否则会被认为不礼貌。
接受别人馈赠时,要双手接;如果手脏,则将手擦拭后再接,以示尊重。
2、宗教禁忌
宗教人士忌杀生,特别是禁止僧尼和佛教信徒杀生,也不能在他们面前杀一切有生命之物。
遇到寺院刻有经文的石堆、佛塔等宗教设施时,要从左向右绕行;但到苯教寺院时则要反转。
进入寺院,须经寺院管理喇嘛的同意,进庙时忌吃大蒜、忌戴帽子、忌吸烟、忌摸佛像包括其他宗教用具、忌翻经书、忌敲钟鼓。
在寺院内就坐时,一般身子要端正,切忌坐活佛、法台和其他高僧的座位。
忌讳在寺院内外或附近大声喧哗、唱歌、跳舞、杀生和男女嬉戏。
忌讳用写(印)有经文的纸张做手纸或擦东西。
忌讳跨越僧人座位、用具、衣物和各种法器,不能跨越佛像佛经,更不能将上述东西当坐垫来坐。
忌讳用手指去指佛像、唐卡、经书和壁画,要用手掌向上平指以示敬意。
对僧人不能叫俗名,对已经还俗的僧人不能呼法名。
3、衣着禁忌
活佛、僧侣之外的人忌穿黄色衣物。
忌戴别人使用过的旧帽,也不能戴帽子睡觉或叠戴两顶以上帽子,更不能反戴帽子、反穿衣服。
不能跨过或踩在别人的衣服上,也不能把自己的衣物放在别人的衣服上,更不能从人身上跨过去。
男子忌用妇女穿过的衣帽,若丈夫健在的妇女不得随意摘下耳(坠)环,不能跳越男子衣饰,母亲也不得跳越成年儿子的衣饰。
不能披麻袋之类物品,忌用麻绳、毛绳当作腰带系身,除服孝者之外,腰带两端是不能在身前打结的。
妇女晾衣服,尤其裤子、内裤不能晾在有人经过的地方。
4、饮食禁忌
主人忌讳刚吃完饭后来客人,这意味着客人在主人背后说坏话。
忌吃马、驴、骡等圆蹄、奇蹄类牲畜的肉,忌吃猫、狗等带利爪动物及飞禽的肉。
忌讳跨越别人家中的炊具和食物。
吃饭时要做到食不满口、咬不出声、喝不作响、不大声嬉闹,挑食物时不可越盘。
忌食死牛、死羊、死猪肉。
用餐的碗忌倒扣放置,因为去世的人生前用过的碗才扣着放。
忌讳反手用勺添茶倒水,这是给已故之人添茶倒水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