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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化旅游产业可申报发展专项资金 用于日常运营和业务开支

2022-02-17 14:44:36   新快报

近日,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发布《关于申报2022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文化产业项目”的通知》,正式启动新一轮“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文化产业项目’”。

此次申报,面向在广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文化旅游产业研发、生产、服务、管理的企业及其他机构。要求申报主体需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良好,提交的经营指标数据客观真实,在申报前两年内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申报项目计算的时间跨度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项目申报类别包括文旅新业态专项、数字文化内容创作专项、数字文创消费产品专项、大型数字文化会展和平台专项等,通知对每个申报主体可申请项目数量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记者留意到,通知还针对“数字文化内容”提出了基本要求,指出原创漫画作品指代表行业创作水准和广州城市形象;原创精品游戏指能代表行业水准和广州城市形象。

针对此次申请到的专项资金的用途,通知也明确提出,应用于日常运营和业务开支,不得用于发放员工奖金等福利性开支。

申报单位须于2022年2月18日前,将《广州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纸质版和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文广旅体局,由各区文广旅体局进行核查后初审加盖公章;申报主体须在2月25日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政策兑现服务专区进行线上申报,并于2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政策兑现综合受理窗口。(记者 许婉婕)

标签: 文化旅游产业 申报发展专项资金 日常运营 业务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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