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初,广东阳江海陵岛十里银滩一滑翔机降落时砸中轿车的事故此前引发关注。近日,受伤女游客的丈夫向南都记者报料表示,一个月之后,妻子仍未恢复正常行动能力,两人也因此滞留当地。滑翔机项目方支付一次手术费用后拒绝补上剩余部分。对此,该项目相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认为对方索赔金额过高,希望走法律程序敲定赔付金额。
滑翔机降落时连撞路边两车
今年国庆节期间,来自湖北的吕聪与妻子黄女士及亲戚等7人从湖北来到阳江海陵岛游玩。10月5日,他们在十里银滩的保利飞行乐园体验580元/人的动力三角翼滑翔机项目。傍晚,黄女士所乘的滑翔机降落时接连撞上跑道边的摩托车和轿车,她与驾驶员均受伤。
目击者向南都记者提供的视频显示,这架红白机翼的滑翔机斜着卡在白色轿车车顶,砸碎了车辆的天窗玻璃,机身也发生部分断裂。已脱身的驾驶员倚靠着车门,像是惊魂未定。人群围绕车辆,试图合力救出仍然卡在车顶与滑翔机之间的女乘客。
事发次日,海陵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确认,派出所在10月5日晚接到这一事件的报警,滑翔机上的驾驶员与女游客随即被救护车送到医院救治,被撞的是一辆空车,无其他人员伤亡。
南都记者联系到场地方负责人王先生,据其介绍,事故发生在滑翔机降落时在地面滑跑的过程中。跑道的两侧原本有围栏,但附近居民不知何时将一辆摩托车开了进去并停在了跑道边沿,滑翔机降落时,轮子撞到摩托车后紧急避让,最终撞上了停在路边的一辆轿车。
为妻子拍摄视频的吕聪刚好录下了事发全程,相关片段显示,滑翔机的落点并非跑道中央,而是接近边缘,从被摩托车“绊”了一下到撞上轿车,历时不到5秒。摩托车停放的位置是水泥跑道与沙滩的交界,轿车尾部则距离水泥跑道不到一米。
有关飞行前安全方面的准备工作,王先生称,滑翔机起飞前,场地方和执飞方对场地进行了检查,用仪器测量风速。飞行员先单独飞行几趟,确认空中、地面的风速和稳定情况后,才进行飞行作业。目前,场地方和执飞方都已配合取证和笔录。南都记者了解到,有关事件定性,阳江高新区安监局暂未作出结论。
伤者至今卧床,律师称可向两方追责
吕聪与妻子至今滞留在当地。阳江市人民医院关节外科10月22日的病情简介显示,黄女士额头有10厘米的缝合伤口,左膝后交叉韧带止点撕脱骨折,右锁骨粉碎性骨折,左小腿软组织挫裂伤,肺挫伤。她在10月21日进行了全麻手术。住院费用59000余元,目前欠款2400元。
吕聪表示,受伤一个月后,妻子仍难以站立,坐着时锁骨处会疼痛,所以只能躺着,他们还欠护理公司几千元。
据王先生介绍,项目组在事发后及时支付了黄女士在阳江市医院的医疗费用,但是在商谈赔付时,认为对方期望值太高难以满足,由此搁置。公司希望伤者进行司法鉴定,走法律程序敲定赔付金额。当事驾驶员同样受了伤,手术后在家休养。
一位熟悉消费维权领域的律师向南都记者介绍,此事与乘公交车遭遇交通事故类似,存在法律关系竞合问题。既有乘客与滑翔机公司的合同关系,也有乘客与摩托车车主的侵权责任关系。选择向滑翔机公司索赔的依据,既可以是《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经营者的安全保证义务的条款。此外还可以向将摩托车停进降落区域的人员索赔,依据是《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篇。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